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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涛副校长主持召开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7-03 浏览次数:[]

2019年6月29日下午,马海涛副校长在行政楼605会议室主持召开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学校各出国留学培训项目举办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

马海涛副校长首先通报了近日针对出国留学培训项目的信访举报事件,要求各举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对招生环节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做好预判,加强对合作方的招生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办学风险。

针对出国留学培训项目2019级新生的招生工作,马海涛副校长提出了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要明确办学性质。出国留学培训项目属于“涉外办学项目”,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本质区别。在招生宣传过程中要避免误导。

二是要明确学分豁免概念。学生在国内学习阶段是非学历教育,不涉及学分课程,学生不获得学分。招生宣传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学分课程”“学分转移”“学分互认”等不当表述。同时请各举办单位进一步明确,未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并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原则上不得作为学生出国留学的“出口”。未按要求向学生推介国外院校的,其学生所获得的国外院校文凭将可能不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一旦出现上述违规操作并引发认证风险的,学校将视其后果终止出国留学培训项目举办资格或限期停办出国留学培训项目。

三是要明确宣传依据。出国留学培训项目“招生简章”须按照立项申报材料所提交的内容进行公告和宣传,任何单位不得在项目招生宣传中存在“两张皮”现象。不得对外发布未经学校法务办、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等审核备案的宣传资料;不得擅自在招生宣传材料中更改国外对接院校、学制、专业、收费名目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不得与曾经举办的国际教育项目捆绑宣传,对过往项目进行介绍。

四是要严控招生规模。2019年出国留学培训项目严格执行并严禁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各举办单位对出国留学培训项目的招生要提高选拔标准,加强入学测试,切实将人才培养放在首位,打造中央财经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项目优质品牌。招生工作中,应进一步明确实名发放《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的原则,各举办单位不得接收未持有《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五是要签好《入学协议书》。2019级新生《入学协议书》将全面采用经学校法务办、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核定的标准版式,各举办单位应认真落实《入学协议书》的签署、装订工作,切实保证《入学协议书》作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和广大学生基本权益的有力保障。

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南琪主任进一步强调了做好2019级出国留学培训项目招生宣讲和收费管理相关工作。她指出,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保证各项目公平、公正竞争,各举办单位须根据学校校园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内规范开展相关招生宣讲活动。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举办单位出国留学培训项目的收费应严格按照立项审批材料中列示和校园网招生公告的收费项目执行,学费的收缴工作一律通过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进行收取;未持有《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擅自缴费(汇款)的,将一律退回;各举办单位不得私自增加收费名目和收费数额,不得收取预定金,不得私设账户,不得发生个人代收费用及所收款不入学校财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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