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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继管字〔2015〕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寒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妥善做好各项目的假期安排。

一、放假时间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28日,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师生假日安全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师生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举办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如有特殊需要,请报学校审批备案,并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校办发〔2012〕7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外出活动的安全。

(二)各项目举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务必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严格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处置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校发〔2006〕220号)精神,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13801165398、13801378857、18911874610)。

(三)各办学单位应认真做好假期的安全防火等各项工作,确保关闭宿舍内电源及水阀门,检查电器、插座,锁好门窗。

(四)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留宿,确需留宿或中途返校的,请各办学单位做好统计工作,并于1月22日前报我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应根据留宿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集中住宿,避免因个别学生居住分散,给假期安全工作带来隐患。

(五)各办学单位应督促本院学生时刻注意出行安全,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长途旅行的学生应尽量结伴而行,外出应遵守交通规则,消除交通隐患。返乡在家的学生,应保持信息畅通,定期与负责老师取得联系。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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