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为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招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安排
1.下达指标情况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2023第11次校长办公会决议,2023年我校出国留学培训项目下达计划总规模1000人(其中: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保险学院各240人;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140人)。
2.立项工作安排
(1)各办学单位应于5月19日前填报立项会签单和申请表上传到学校信息门户首页“办事大厅”(从办事大厅搜索“出国留学培训项目”)。
立项材料包括:①党政联席会纪要(各单位提交立项材料前应召开党政联席会,集中讨论招生指标、收费标准、住宿安排、招生宣传材料、入学考试安排、项目推广与实施协议等相关内容);②宿舍租赁协议;③项目推广与实施协议初稿;④项目推广单位营业执照;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⑥招生宣传材料(个别单位如需向学生发放入学须知、收费通知等,应全部提交)。
(2)5月31日前完成立项材料审批、会签。通过立项的单位可正式启动招生。
(3)6月2日前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在学校主页和部门主页发布“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出国留学培训项目招生公告”。
(4)各单位按照中留服通知要求提交项目介绍,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向中留服提交中央财经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项目2023年招生信息。
(5)2023年起,各单位需将“录取通知书申请表”批量上传到学校信息门户首页“办事大厅”(搜索“出国留学培训项目录取通知书”进行填报)。录取通知书申请表中应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录取通知书编号、学号、邮寄地址、高考成绩、交费凭证等信息,通过系统审批后,集中领取。
二、招生纪律要求
各办学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特别是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发布未经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的招生宣传材料、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介绍费等任何财物。
2.不得利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任何方式代收费用,确认学生向财务处缴纳全额培训费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3.不得互相诋毁、抢生源,不得在学校门口、操场、学院所在办公楼一层大厅等公共办公区域摆放招生宣传资料。
4.未正式签署课程对接协议或协议即将到期的国外合作院校不得作为项目“出口”进行宣传推介。
若有办学单位存在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
为保障项目规范运行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23年起,学校将对出国留学培训项目的招生工作实施约束和激励机制:
1.对在2023年招生过程中,规范招生且生源质量好的学院,给予相应激励,即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上浮招生计划数。
2.对招生过程不规范的学院采取约束措施,即不但不给予上浮10%的激励,反而在给定下达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根据违规情况给予一定扣减。
3.实施招生指标的调剂。若有的学院未完成招生计划数,则将其剩余的招生指标调剂给已完成招生计划数的学院。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